2020年9月16日至18日,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、首站来到郴州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,作出重要指示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、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深入挖掘湖湘文化、红色文化独特优势和价值,厚植廉洁文化土壤,培育积极向上的政治文化,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委党史研究室在苏仙风纪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,推出“传承红色基因,弘扬廉洁文化”系列报道,通过解码与苏仙有关的红色经典,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、补足精神之钙、把稳思想之舵,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今天,苏仙风纪推出系列报道之第37期:苏仙区红色人物 孙鹤一。
孙 鹤 一
孙鹤一(1903~1982),郴县永丰乡芙蓉村(今属白露塘镇)人。1927年2月,参加农民运动,任永丰乡农民协会秘书。3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28年2月,参加湘南起义。4月,随部上井冈山。1929年先后任中共江西省宁冈县县委书记和第八军四大队政委。1930年参加攻打长沙的战斗。1934年,随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。1935年10月,在甘肃天水三查镇筹集粮食时,遭敌人包围被捕,未暴露身份。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获释,被周恩来推荐到东北军五十七军一二0师做宣传工作,争取该军官兵共同抗日救亡。1938年春,奉命赴苏、鲁、豫边区开展游击活动,任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二总队参谋主任,后调任边区保卫局长。1941~1947年,先后任湖西党委秘书长、山东单县政府二科科长兼公安局长、新四军第三师代理管理科长、东北西线第四军区政治部主任、西线兵站部副部长等职。1949年,参加平津战役。后调任四十七军后勤部副部长,随军南下参加解放重庆的战斗。
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任湖南军区高级文化学校副校长、湖南省军区建筑委员会主任,中南军区营房建筑部第一副部长。1956年,因病离职休养。1982年1月27日,逝世于长沙。
来源:苏仙风纪
编辑:侯淞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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